首页 > 政府信息公开>法定主动公开内容>政府文件>政府文件
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批复
发布日期:2022-07-05 15:00 来源: 河津市人民政府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打印本页
信息索引号 | 1408810058/2022-00384 | 发布时间 | 2022-07-05 | ||
发布机构 | 河津市人民政府 | 文号 | 河政函〔2022〕42号 | ||
主题词 | 国土资源、能源 | 体裁 | 河政函 |
市林业局:
你局《关于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申请》(河林请字〔2022〕1号)已收悉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你局《关于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申请》(河林请字〔2022〕1号),请你局依据相关政策与市自然资源局做好衔接,将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实施的蒙华铁路取土场项目中涉及何家庄村的5.11587公顷土地调整为采矿地。
二、你局要与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数据对接工作,实现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数据信息共享。
河津市人民政府
2022年4月2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